植物生产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(北京农学院)文件
  
 
 
  
 植物生产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药品室安全制度
  
 一、药品室内严禁吸烟。
 二、药品室管理人员每日必须进行安全检查,发现隐患及时处理,并向有关部门汇报。检查和维护报警装置,确保其正常运行。
 三、管理人员应保持药品室清洁,试剂分类存放并排列整齐。化学性质和灭火方法相抵触的试剂不得同柜存放。
 四、危险品到货必须经过一定时间稳定后方可入库。
 五、剧毒物品和易制毒化学品的领用应按“北京农学院实验室剧毒、危险物品管理办法” 及 “北京农学院易制毒化学品安全管理办法”办理。
 六、非工作时间(夜间及节假日)值班人员要加强对重点区域的巡查,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,认真做好值班记录。在值班期间不能会客,严禁留宿外人。
 七、每天早、晚对药品室进行通风换气。
  八、消防器材定点存放,非消防需要不得随意动用。
 九、严格执行易燃、易爆试剂限量发放的规定,超限量领取需经药品主管人批准。
    
  
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植物生产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
 2013年12月18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