植物生产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(北京农学院)文件

 

 

 

实验室安全责任书

 

    为了保证“中心”工作人员、教师和学生在实验室期间的人身安全,维护“中心”的整体安全,防止发生事故,“中心”负责人与本科学生导师签定实验室安全责任书。

甲方:植物生产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负责人

乙方:学生导师和学生

一、甲方的责任:

1.向乙方介绍“中心”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;

2.监督乙方按照操作规程进行实验,及时纠正其违规行为;

3.认真听取乙方对安全方面的意见;

4.为乙方提供实验过程中所需的仪器、设备;    

5.对实验室进行安全检查,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,“中心”不能解决的问题及时向学院报告。

二、乙方的责任:

1.学生认真参加学院组织的安全培训和考试,未参加安全培训或考试不合格则暂不能进“中心”做实验;

2.学生应知道自己的实验可能存在的危险因素及相应的防范措施;

3.认真执行“中心”的安全制度和学校有关的安全管理制度。保证自己在实验室工作过程中杜绝下列行为的发生:

(1〕违反操作规程进行实验:

(2) 实验进行当中离开实验室;

(3) 私自改接电线;

(4) 向下水口倾倒有害、有毒、有刺激性气味的废液;

(5) 剧毒品、易制毒化学品和危险物品等化学试剂违规放置;

(6) 在楼道及其他安全通道放置杂物;

(7) 进行实验时不配戴必要的防护器具(防护眼镜、手套等)。

 4.学生自带毕业论文实验所需的所有药品,所带药品的存放必须遵守学校和“中心”有关化学试剂管理的各种规定,指导教师有责任对所带药品的安全负责;

5. 学生使用精密仪器、大型仪器时导师必须陪同。否则,在此过程中造成仪器设备损坏所产生费用由导师承担,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该学生导师负责。

6. 若学生需要在节假日或“中心”工作人员下班后进入中心做实验,需由导师提出申请,并经中心负责人审批后方可进入,并要求由导师全程陪同,进入中心时必须到“中心”值班室登记;

7. 学生在“中心”做实验过程中的安全问题由该学生导师负全责;

8. 学生必须遵守学校和“中心”的所有规章制度。

 

本责任书一式两份,双方签字后各执一份。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 甲方签字: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乙方签字: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    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     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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