植物生产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(北京农学院)文件
植物生产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关于实验室卫生管理的规定
为了营造一个安全、整洁的实验与办公环境,保障教学、科研工作的顺利进行,对各实验室的卫生管理做如下规定:
一、实验台和通风柜的台面与立面应经常擦拭、整理,做到无积尘、无污迹、试剂与仪器摆放整齐有序。实验操作中要注意防止腐蚀、损毁台面,尤其要注意保护实验台及通风柜的合成台面。地面应经常打扫、擦拭,不得存在垃圾。
二、门窗、纱窗应保持干净,无尘土,无污渍,玻璃要明亮。
三、实验水盆、洗手盆应经常擦拭,保持本色,防止因未随时擦洗而染色变污。
四、试剂瓶、玻璃仪器及其他实验用品要摆放整齐有序,做到既整洁又安全。
五、严禁随地吐痰,严禁随地乱扔废纸等杂物。
六、灯管、灯罩、电闸箱、药架、墙壁等处应无积尘,室内无蜘蛛网。
七、每个房间都应配备垃圾桶,桶满后应及时倾倒,垃圾桶处地面应随时清扫,以免变成卫生死角。
八、废弃的空试剂瓶可暂时放在单独的桶内或实验柜中,废弃的瓶中不得保留废弃试剂,将废弃的空试剂瓶及时送到学校废弃物管理部门。
九、为了便于安全巡视值班员夜间查看实验室情况和有利于楼道采光,靠楼道一侧的门窗玻璃不得擅自遮挡。如因特殊情况(如暗室及其他须避光的实验室、库房等)需要遮挡,须向“中心”提交申清,说明理由,经“中心”批准后“中心”负责贴膜。
十、实验室内不准存放食品,严禁存放自行车、摩托车等大件私人物品。
十一、携带湿拖布通过楼道等公共区域时,应放在塑料桶中提取,以免淋湿卫生间和楼道的地面。
十二、开窗通风时,窗帘应拉到未开窗的一侧,防止窗帘被风吹损坏。
十三、各实验室卫生由实验室负责人负责,平时谁使用谁负责,坚持每天清扫,每周全面清扫一次。
植物生产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
2013年12月18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