植物生产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(北京农学院)文件

 

 

 

植物生产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关于垃圾与大件废物处理的规定

 

 一、实验室垃圾存放点设置及垃圾处理注意事项

1.各实验室垃圾(废试剂瓶、废试剂和纸箱等大件物品除外)应放在室内垃圾桶内。若垃圾桶已满,可听从实验室责任人指挥,将垃圾放到指定位置。

2.切不可将废试剂瓶、废试剂和纸箱等大件物品放入垃圾桶内:

3.应避免将垃圾洒落在地上或污损墙面,若不慎洒落应及时清理。

4.严禁在楼道内堆放垃圾(桶、袋、餐盒、空瓶等),以利于保持良好的公共环境。

 二、空试剂瓶的统一收运

实验室安全责任人每天都要回收房间内的空试剂瓶,并有责任将废试剂瓶中的试剂处理干净。

 三、大件废弃物处理办法

包装纸箱、木箱、拟废弃的旧家具等,均不可擅自丢弃在室外(楼道、阳台、庭院等处),应按指定的位置放置。废旧的仪器设备切不可随意丢弃,须与国资处联系,办理移交、报废手续。

 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植物生产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

2013年12月18日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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